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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实践考核及毕业论文撰写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05 09:33:06 来自:广东自考 阅读:

自考实践考核及毕业论文撰写通知

  自考院校推荐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实践考核及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日期:

  2019年3月12日至3月2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须提供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自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部完成专业自考课程理论考试及格以上成绩单(未全部通过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及格者不予参加),自行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查询确认即可,无需打印。

  备注: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三、报名办法、地址:

  考生请直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自考院校推荐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每次限报二门以下(含二门)实践考核课程或一门实践考核课程+实习报告(毕业论文)。

  报名地址:广州天河五山路483号自考院校推荐第六教学楼411室。咨询电话:020-85282061,联系人:林老师。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方式:

  1、报名费:37元/科。

  2、实践课程考核费:专科800元(现金)/科,本科1000元(现金)/科。

  4、收费方式:考生自行到我校自考报名,审核合格者到我院财务部缴纳费用。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工作安排

  (一)参加专科、本科实践考核的考生,由我校自考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专业课程的实践考核辅导课程,并按规定完成相关实践考核课程的考核工作(各专业辅导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二)参加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撰写的考生由我校自考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专业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的撰写辅导课,并安排辅导老师给予辅导工作。考生应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并及时开始综合实习(调查报告)或毕业论文写作。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的选题、撰写、格式、相似性检测要求、提交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以便统一安排答辩时间(各专业辅导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三)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提交要求如下:

  在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答辩之前,请提供:

  1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自考院校推荐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一式三份;

  2撰写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请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综合实习(调查报告)或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5%。

  4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提交方式:请将上述论文、佐证材料和《本科论文检测报告》直接送达广州天河五山路483号自考院校推荐第六教学楼411室。咨询电话:020-8528206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六、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全体考生必须到校):具体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没有缴纳综合实习或毕业论文撰写培训费的考生一律不安排指导老师。

  九、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2月初,具体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想了解更多详细的自考资讯,可登录广东自考招生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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